我认为应该取自于传播的内容。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15条中明确,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迷信和恐怖内容的信息;中国互联网协会发布的行业公约也提出:不发布不良信息,要为青少年营造健康文明的网络环境。但是对鬼故事如何界定,对发布者如何处理,没有规章可循。
如果故事内容情节不算严重,那应该是不算的,这些内容可以丰富我们的想象力,填补我们的精神空间都是很好的;
但是故事内容十分恐怖,对人心理产生了消极影响,影响人的日常生活,这种内容还是不要发布了,有百害而无一利。
像《鬼吹灯》系列,《盗墓笔记》原著等还是十分不错的,内容惊奇而不恐怖,非常适合大众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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