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斩首为什么要选在午门跟午时 还要午时三刻?
核心提示:古代官大人在对谋反、大逆、谋叛、杀人等罪人判刑时,都会说“几日后午时三刻斩头示众”,然后行刑官就在当天坐在那里等到午时三刻,然后刽子手行刑....那问题来了,为什么古代斩首都要在午时三刻,而不是午时两刻,一刻?或者其他时间呢?
古代“午门斩首”真相:没这回事儿
“午门”,这个在中国古代小说、戏剧、影视当中必不可少的一个词,尤其是所谓的“午门斩首”,但是在中国古代的事实真相究竟如何?“午门”究竟是座什么门?
古代斩首为什么要选在午门跟午时 还要午时三刻?
首先从午门的名称来说,午门的名称来源是明朝明太祖朱元璋在元末至正二十七年在南京做吴王时,把皇城的南门命名为午门,它是皇城之门而不是宫城之门,这是“午门”之名第一次出现。后来朱元璋称帝建立大明后,又大修南京皇宫,决定把皇宫的正门称作午门,位于紫禁城南北轴线。在这之前的文学作品当中没有过“午门”这样的名称,所以明代之前发生的所谓“午门斩首”就是一个根本不可能存在的事情。类似的误会还有,圣旨在朱元璋之前不都是“奉天承运,皇帝诏曰”开头的。还有尚方宝剑大多也是戏剧演绎。再说午门,直到永乐帝朱棣称帝后迁都北京,在北京修建紫禁城,一切仿照南京皇宫建制,皇宫的南门,也沿袭南京皇宫称“午门”,此后,直到清朝,始终没变。
古代斩首为什么要选在午门跟午时 还要午时三刻?
现在明白了吧?“午门”就是指紫禁城的正门,就如同咱老百姓家里的大门一样,是皇家的脸面。午门是皇帝颁发诏书的地方。在每年的十月一,皇帝就会命人在午门颁布次年的历书。每年的腊月初一,则在午门举行颁布次年历书的“颁朔”典礼。其次,午门是皇帝赏赐贡品的地方。立春赐春饼,端午赐凉糕,重阳赐花糕。每到节令日,王公贝勒,文武大臣便会在午门领到皇帝给他们的赏赐。最后,午门还是战后举行“献俘礼”的地方。每当朝廷军队凯旋而归,向皇帝进献俘虏,就要在午门举行一场规模庞大的“献俘礼”,好让老百姓知道,国家打了胜仗。而且,午门还是皇宫举行举行重大活动的场所,对于明清皇室来讲,有着极其重大的意义。所以皇帝是不会在自家大门口杀人的。
古代斩首为什么要选在午门跟午时 还要午时三刻?
在徐克版李连杰主演的黄飞鸿系列电影《狮王争霸》里个情节,十三姨教黄飞鸿学英语,教到woman这个单词的时分,黄飞鸿听成了“午门”,他抱怨道:午门不是砍头的中央吗?这个词不吉利,哈哈哈。
午时三刻行刑的目的?
古代斩首为什么要选在午门跟午时 还要午时三刻?
只要看过中国古装影视剧的人应该不会陌生这样的场景:官老爷在对谋反、大逆、谋叛、杀人等罪人判刑时,都会说“X日后午时三刻斩头示众”,然后行刑官就在当天坐在那里等到午时三刻,然后刽子手行刑…….太阳已经出来了,很热的天,大汗淋漓的,然后扔出去这个监斩的牌子。刽子手再手起刀落,人头就落地了。《水浒传》第四十回“梁山泊好汉劫法场 白龙庙英雄小聚义”里,宋江、戴宗被押到法场,“报道一声:‘午时三刻。’监斩官便道:‘斩讫报来’”。
古代斩首为什么要选在午门跟午时 还要午时三刻?
那问题来了,为什么古代斩首都要在午时三刻这个时辰,而不是午时两刻,一刻?或者其他时间呢?古代斩首时间为什么选在午时三刻,有什么讲究?
古代斩首为什么要选在午门跟午时 还要午时三刻?
你知道现在是什么时辰吗? 教你如何看日晷图
先说时辰嘛,中国古人把一昼夜分为12个时辰,每一个时辰相当于今天的2小时。按地支排序为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 亥,即从夜间11时起到凌晨1时为子时,1时至3时为丑时,以此类推。而12个时辰又分为100刻。 “午时”即为中午11时至13时,而每刻相当于现在的14分26秒。由此可见,“午时三刻”就相当于现在的中午11时43分12秒。这个时分太阳挂在天空中央,照下来空中上的阴影最短的时分。
在古代,人们的非常迷信的,他们认为杀人属于“阴事”,不管这些罪犯是不是真的罪有应得,都会给判官,刽子手,监斩官…….带来晦气或者担心鬼魂来索命,而如果选择是午时三刻动手,就不同了,这时的阳气最盛,可以用旺盛的阳气来冲淡杀人的阴气,以此抑制鬼魂。所以这应该是古代选择是午时三刻最主要的原因。
于是,午时三刻成为古代执行死刑的主要时间,这应该是习惯上“午时三刻”行刑的最主要原因。
古代斩首为什么要选在午门跟午时 还要午时三刻?
“午时三刻”问斩犯人还有另一层意思。在“午时三刻”,人的精力最为萧索,往往呈现昏昏欲睡的状态,处于“伏枕”的边缘,所以此刻处决犯人,犯人在被砍头的瞬间,也许痛苦会减少很多。如此看来,选择这样的时间来处决犯人,也有一些体谅犯人的考虑,体现了古代严酷法治下尚存的一丝人道主义。
古代斩首为什么要选在午门跟午时 还要午时三刻?
还有一个规矩,一般的斩刑是正午开刀,让其有鬼做;重犯或十恶不赦之犯,必选午时三刻开刀,此时阳气最盛,而阴气最弱,行刑的时候,会让鬼魂烟消云散,不得转世,连鬼也做不成。这对于那些罪大恶极的人来说无疑是最残酷的刑法了。
这个午时三刻斩首是从哪个朝代开始的?从汉朝就慢慢有了。因为中国传统文化强调“报应”和“因果轮回”,选择午时三刻行刑,就是为了匡正怯邪。
话说“午时三刻”是法文化?还是小说杜撰?
古代斩首为什么要选在午门跟午时 还要午时三刻?
小时候看《水浒传》,觉得最精彩、最激动人心的情节,就是“劫法场”:第四十回“梁山泊好汉劫法场白龙庙英雄小聚义”里,宋江、戴宗被押到法场,“报道一声:‘午时三刻!’监斩官便道:‘斩讫报来!’”正在此时,梁山好汉一齐发作,“十字路口茶坊楼上一个虎形黑大汉,脱得赤条条的,两只手握两把板斧,大吼一声,却似半天起个霹雳,从半空中跳将下来”。又如第六十二回“放冷箭燕青救主劫法场石秀跳楼”,卢俊义要被处斩,也是在十字街头法场上,也是“午时三刻到了”一声喊,刽子手就要动手。等在酒楼上的石秀吼一声“梁山泊好汉全伙在此!”拔刀跳下去,拖起卢俊义就走。
其他的古典小说里也常常会有“午时三刻”行刑的情节。比如《古今小说》第三十九卷“任孝子烈性为神”,讲任被判凌迟处死,押赴刑场,“只等午时三刻”。结果任居然在刑场上端然坐化。
古代斩首为什么要选在午门跟午时 还要午时三刻?
那么,是不是古代法律规定在“午时三刻”行刑的呢?并非如此。比如唐宋时的法律规定,每年从立春到秋分,以及正月、五月、九月,大祭祀日、大斋戒日,二十四节气日,每个月的朔望和上下弦日、每月的禁杀日(即每逢十、初一、初八、十四、十五、十八、廿三、廿四、廿八、廿九、三十)都不得执行死刑。而且还规定在“雨未晴、夜未明”的情况下也不得执行死刑。有人计算后认为,按如此规定唐朝一年里能够执行死刑的日子不到八十天。在行刑的时刻上,唐代的法律明确规定,只能在未时申时这段时间内(大约合今下午一时到五时之间)行刑。并不是“午时三刻”。而明清的法律只是规定了和唐代差不多的行刑的日期,明朝的法律上有规定:如有人在立春和秋分前对犯人行刑,是要被打八十大板的。但是对于行刑的时刻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还值得注意的一个词,就是秋后问斩,这个词也比较有讲求,而且可以从中看出古人的智慧,古代像现代一样,一到秋天,身边树木的叶子就开始掉光,花花草草也见不到,可以说秋意味着凋零和死亡,于是把秋后问斩联系在一起,就可以做出这样的说法:今天死囚的死是顺应了万物,将会和它们一样回归自然,继续面临轮回。这样的解释虽然还是有点牵强,但是可以看出古人对自然的理解。
古代斩首为什么要选在午门跟午时 还要午时三刻?
实际上在清朝的小说里,这种“午时三刻”行刑的描写就不太多。比如《醒名花》第七回里说:“当时秋尽冬初天气,凡各府州县监牢内,有那十恶不赦的重囚,例于此时处决。是日双流县知县高捷,接得圣旨到来,开读过了,即把处决有名的几个斩犯,到了五更时分,绑到十字街坊行刑。”这说的就是在大清早行刑。
古代斩首为什么要选在午门跟午时 还要午时三刻?
相反也有黄昏行刑的。清人笔记《梦厂杂著》里记载了梅州的一桩奇案。当地一个强奸杀人犯蔡阿三被判死刑。钉封文书(死刑执行令)到达时,恰好知州公出,州里只有一个吏目(管治安和监狱的小官),无法监斩。吏目找来当地驻军的游击(军官)商量,那游击说:“文武一体,我为什么不能监斩?如果按制度请邻州的知州来监斩,至少要三天,会延误期限。”吏目就拆了封,下令提取死囚。两人商议停当已是下午,拖拖拉拉到行刑时已近黄昏,来到城外刑场,天下起雨来,天色更暗。那挑来临时充当刽子手的营兵从来没有杀过人,行刑前一杯连一杯地灌酒壮胆,持刀上场人已大醉,听到一声“斩”,挥刀一砍,见死囚倒地就报“斩讫”。吏目和游击都躲得远远的,不敢上前验看,派一个千总(军官)验看。那千总上前马马虎虎瞄了一眼,就说:“身首分离一丈多远,还活得成吗?”于是草草收场。可第二天收尸,却找不到尸首。游击和吏目惊惶失措,在刑场附近悬赏搜寻,总算在一个茅坑边上找到了蔡阿三。原来昨晚那一刀砍在了肩膀上,他半夜醒来挣扎逃走,无奈伤重走不远。吏目叫来刽子手再补几刀,才算完事。这事被上司发觉后,两广总督亲自审讯,定刽子手和千总是“得贿卖放”,判绞立决;吏目决囚漫不经心,处绞监候;知州和游击都为玩忽职守,判充军。
既然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明清小说里“午时三刻”行刑的说法就应该只是当时官府的惯例,或者是说书人、写书人的普遍看法。那么下一个问题就是这“午时三刻”究竟有什么奥妙?
中国古代的计时器:圭表、日晷、漏壶、浑天仪。古代一昼夜划为十二个时辰,又划为一百刻(“刻”原来指的就是计时的滴漏桶上的刻痕。一昼夜滴完一桶,划分为一百刻)。“时”和“刻”实际上是两套计时系统单位,换算比较麻烦,平均每个时辰合八又三分之一刻。“午时”一般约合今天的中午十一点至十三点之间,午时三刻是将近正午十二点,太阳挂在天空中央,是地面上阴影最短的时候。这在当时人看来是一天当中“阳气”最盛的时候。中国古代一直认为杀人是“阴事”,无论被杀的人是否罪有应得,他的鬼魂总是会来纠缠作出判决的法官、监斩的官员、行刑的刽子手等等和他被处死有关连的人员。所以在阳气最盛的时候行刑,可以压抑鬼魂不敢出现。这应该是习惯上“午时三刻”行刑的最主要原因。
几乎全世界所有的古代国家在执行死刑时都是要求在白天进行。比如二十世纪以前欧洲国家普遍都是在“日出之时”处刑。这里的共同考虑因素显然有防范上的理由,也有威慑民众的理由。不过像中国那样考虑鬼魂阴气因素的却很少。中国传统文化强调“报应”,得到“福报”是善事积累的结果,得到“恶报”则是恶事积累的结果。对于强调“香火传承”、恐惧“断子绝孙”的中国人来说,“报应”是影响人们行为的最重要的因素。佛教传入后,因果轮回的说教和传统的“报应”观念相结合,更在民间根深蒂固。所谓“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辰未到”的俗谚就是最典型的表述。
按照清代长随的教科书《公门要略》的说法,当时的法官在死刑执行令上签字时,是由刑房书吏将死囚的犯由牌(也称姓名标子)倒呈长官,长官提?笔,刑房书吏就势往上一拖,让死囚姓名上勾到红笔痕,这就算是那支?笔签发的死刑执行令,法官不直接对此负责。那支笔就此抛弃,再也不用。而监斩官为了辟邪,出发监斩时总要穿上全套公服,罩一件大红斗篷来避邪。行刑结束后,总要绕道城隍庙去烧香,让城隍老爷管住可能跟在身后的鬼魂。回衙门后还要大放爆竹,官轿再进大门。全体衙役出动,在大堂院落排列整齐,挥动棍棒“排衙”,驱赶鬼魂祟气。
《水游传》第一百十回讲处死王庆,“刽子手叫起‘恶杀都来’,恰好午时三刻”。所谓“恶杀(煞)都来”,是让死者记住是恶煞神取了他的性命,不要来缠刽子手。而行刑结束后,就如第四十四回病关索杨雄在市心里行刑后,就有一批帮闲朋友上来给他披红挂彩,弄点鼓乐吹吹打打,到城中热闹的酒店喝酒,以赶走可能跟随而来的鬼魂阴气。
说起来中国文化的宗教色彩不浓,可是实际上鬼魂因素却总是在民众乃至于官府的日常活动中表现出来,文学作品中“午时三刻”杀人时辰,就是这种鬼魂因素起作用的例证之一。
其实啊,不管是“午时三刻”还是“午门斩首”,都是受了电视剧和电影的影响,所以这些才会这么深入人心。其实都是子虚乌有的事情。
  • 打赏 支付宝扫一扫
  • 打赏 微信扫一扫